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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:《 财大法学评论》注释体例
一、文中注释采用脚注,全文连续注码,注码放标点之后。注码号为〔〕
二、注释例
(一)著作类
〔1〕《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》 第4 卷上 册,人民出版社1972 年版,第26 页。
〔2〕周鲠生:《 国际法》上册,商务印书馆1976 年版,第156 页
(二)论文类
〔1〕王家福、刘海年、李步石:《论法制改革》,《 法学研究》1989 年第2 期
(三)文集类
〔1〕龚祥瑞:《 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》,载《比较宪法研究文集》第一集,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 年版。
(四)译作类
〔1〕[英]梅因:《古代法》,沈景一译,商务印书馆1984 年版,第69 页
(五)报纸类
〔1〕王启东:《法制与法治》,《法制日报》 l989年3 月2 日
(六)古籍类
〔1〕《宋会要辑稿• 食货》 卷三。
〔2〕(清)沈家本:《沈寄 先生遗书》甲编,第43 卷。
(七)辞书类
〔1〕《辞海》,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 年版,第932 页。
(八)港澳台著作
〔1〕戴炎辉:《 中国法制史》、台湾三民书局1 966 年版,第45 页。
(九)外文类
从该文种注释习惯
三、其他
(一)非引用原文者,注释前加“参见”
(二)引用资料作来自原始出处者,注明“转引自”
(三)数个注释引自同一资料者,注释例:前引〔1〕,梅因书,第31 页。
(四)引文出自同一资料相邻数页者,注释例:第28 页以下。